项目概况
盐城市市区防洪工程管理处实施的2024年度水草杂物清运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盐城市市区防洪工程管理处205室(盐城市亭湖区黄海西路2-1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6月13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2024年度水草杂物清运
2.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
3.预算金额:9.50万元
4.最高限价:用工200元/工日、运输车辆500元/车次(供应商应将水草杂物自行运输处理并符合政府有关规定,采购人不承担供应商处理杂物引起的任何纠纷责任,车辆核定载重量不小于1.5T)。报价高于最高限价为无效报价。
5.采购内容:处属10座工程站区范围(内外河侧河面、清污设备等区域)水草杂物清理、清运,具体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6.项目实施地点:串场河闸站、东伏河泵站、大新河闸站、小洋河东支闸站、小洋河灌排闸站、胜利河东闸站、胜利河西闸站、南洋中心河泵站、南洋中心河闸、串场河防洪闸等10座工程。
7.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一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不接受大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按无效处理。
(三)第三方信用报告应用
对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依据标准规范评定为AA级及以上的政府采购供应商(须在签订采购合同前提供信用管理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报告,且信用报告通过“信用盐城网”可查实),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
(四)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近3年(2021年6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内有类似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2024年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至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即2024年6月12日18:00截止。
方式:凡自愿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于规定时间内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个人居民身份证到盐城市市区防洪工程管理处205室免费获取谈判文件(或将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件发送到邮箱435315340@qq.com进行报名);逾期的不予接收。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6月13日15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串场河闸站三楼小会议室(盐城市亭湖区黄海西路2-1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七、本次谈判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515-81880907
采购人地址:盐城市亭湖区黄海西路2-1号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