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运东船闸管理所2024年水土保持工程(二次公告)

发布日期:2024-07-09 [ ] 浏览次数: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盐城市运东船闸管理所2024年水土保持工程,项目业主为盐城市运东船闸管理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盐城市运东船闸管理所(淮安市淮安区运东闸南首)。

2.1.2建设规模:种植土回覆190m3,新建固滨笼10m3,绿滨垫74m3,现状连锁块空隙清杂及种植土回覆900m2,C30细石混凝土地面105m2,新建连锁块护坡650m2,新建成品树脂排水沟295m;植物措施主要有:铺设草皮4918m2,撒播草籽1320m2,种植大叶黄杨树2株,种植红叶石楠树2株。管理区现有绿化养护期一年(约21000m2草坪林木,700余株乔木,2300余株灌木,达到盐城市区绿化养护管理质量三级标准)。

详见招标文件项目工程量清单、附件及施工图。

2.1.3最高投标限价:52.18万元(其中包含1.18万元是安全文明措施费,作为不可竞争费计入报价)   

2.1.4工期要求: 9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书面审批开工报告为准,要以船闸运行为主,施工过程不影响船闸正常运行。

2.1.5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

2.2.1本项目施工招标共计 1个标段。

2.2.2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工程量清单和图纸明示或隐含的全部内容。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图纸、招标清单等内容为准,招标人保留对上述工程量及范围适当调整的权利。承包人施工期间,遵循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发包人统一管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3.1.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或完工证明文件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施工合同额30万元及以上水利工程的施工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要求:需同时提供三项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a.中标通知书;b.施工合同;c.完工(或竣工)验收证明(或验收鉴定书)】。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指标需在提供的前述三项材料之一中体现,如均未能体现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指标的,须额外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或业绩项目发包人出具的能反映相关指标的证明。

3.1.4信誉要求: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5)发生盐住建招【2020】4号文规定的被停止、暂停盐城市范围内投标资格的安全生产事故,且在停止、暂停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2.1项目负责人资格类别和等级: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水利部或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投标截止时间起无在建工程,须符合苏水基〔2016〕17号文规定。

3.2.2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项目负责人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担任其他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包括不限于投标人的分公司、子公司以及控股参股企业)。

3.2.3投标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相关项目管理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须提供项目组成人员近3个月内任意1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以及其职称、执业资格、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例:如开标日期为2024年6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24年3-5月养老保险内任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

3.2.4本工程属于小型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中标签订施工合同备案时按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要求配备到位。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5其他要求:

3.5.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投标时须提供《中小型企业声明函》,否则按无效处理)。

4.报名、获取招标文件:

4.1报名时间:2024年7月10日至2024年7月16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线上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请自行登录代理机构的“招投标报名平台”进行线上报名,网址:http://www.jswtxmgl.com/bm/1810243346393731073(首次登录须注册)。报名成功后可至江苏万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场领取招标文件,也可以由代理机构快递招标文件。招标文书工本费售价:300元(中标单位免收)。

注:只有报名的投标单位可参加本次投标,请各投标人在注册时详细填写,真实的个人及单位全称信息,如因填写不详细或错误而造成任何后果,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7月30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盐城市凤凰文化广场5号楼818室开标室

6.投标文件开启

时间:2024年7月30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盐城市凤凰文化广场5号楼818室开标室

7.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8.其他补充事宜

8.1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8.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电子档投标文件1份(正本的PDF版、载体U盘)。

8.3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当关注联系邮箱或委托人电话,以便获取更新的澄清、修改、补充内容。凡涉及该项目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由招标人以正式的更正或补充通知为准;

8.4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失信行为管理和惩戒办法(试行)》文件精神,本单位建立工程项目承包人“失信名单”,对列入“失信名单”的单位或个人将被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作为不良信用记录,且两年内不得参加本单位所有招标项目的投标。情节严重的上报相关部门处理。对在项目招投标和施工过程中有如下行为或记录的将被列入:

①中标后放弃中标项目、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或者拒不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②有串标、围标行为的或中标后违规进行项目分包、转包的;

③项目管理出现问题拒绝整改或整改后无法满足质量、安全要求的;

④发生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事故后瞒报、谎报、破坏现场阻碍调查的;

⑤有其他被认定为信用受损行为的。

8.5根据盐城市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用第三方信用报告的相关政策:对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依据标准规范评定为AA级及以上的投标人(需在签订采购合同前提供信用管理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报告,且信用报告通过“信用盐城网”可查实),免收履约保证金或降低履约保证金缴纳比例,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本项目约定降低履约保证金比例至合同价的5%)。

9.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9.1招标人不组织集中踏勘现场,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中标人不得以未踏勘现场或踏勘现场不细致而怠工或要求增加工程费用。

9.2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10.评标标准和方法

10.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10.2资格评审标准、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分值构成、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等详见附件。

11.发布公告媒介

盐城市水利局(/index.html)网上发布。

1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盐城市运东船闸管理所

地 址:淮安市淮安区运东闸南首

联系人:周琼璟、仲坤

电 话:0517-85992965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万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凤凰文化广场5#楼818号

联系人:张 工

电话:15305103899


                                                    盐城市运东船闸管理所

                                                         2024年7月9日


-盐城市运东船闸管理所2024年水土保持项目实施方案.pdf

施工附图.pdf


来源:市水利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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